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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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起诉养父索要抚养费

肃宁法院:支持女孩诉求

本报讯 (通讯员 宋浩宁 记者 唐慧)近日,肃宁法院审理了一起养女起诉养父索要抚养费的民事纠纷案。肃宁法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支持了14岁女孩李某的诉求。

2004年6月,肃宁的李某某与女子孙某登记结婚。李某为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收养的养女。2016年8月,李某某与孙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在两人签署的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养女李某由女方孙某抚养,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李某年满18周岁。

近日,李某将自己的养父起诉至肃宁法院,要求养父支付自去年2月至起诉时的抚养费。肃宁法院收到案件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

肃宁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李某虽为李某某和孙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收养,但李某某和孙某并未办理收养手续,李某作为被收养人的合法性存在争议,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存疑。

肃宁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李某某、孙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显然不合法。但如果法院对抚养费的问题暂不处理,则可能导致李某的生活陷入窘境,会极大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肃宁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此案时,秉持保护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判决李某某仍应对李某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李某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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