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宫海军 记者 唐慧)近日,盐山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当天执行和解7起案件,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盐山法院对集中执行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制订了详细的执行预案。
本次集中执行涉及五类重点案件,尤其是涉民生案件。1月10日凌晨,盐山法院26名执行人员奔赴边务、望树、孟店等乡镇展开集中执行行动。
在申请执行人薛某某与被执行人吕某某之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盐山法院判决吕某某赔偿薛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000余元。吕某某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义务。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不厌其烦地对吕某某释法明理,阐明不履行法律文书面临的后果,最终,吕某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场还钱。
在本次执行活动中,盐山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员8人,扣押车辆1辆,执行和解7起案件,执结案件款约25万元,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