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璇璇 记者 张楠)近日,吴桥县人民法院速裁庭调解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此案的被告吴明(化名)是一名外卖员。吴明在送外卖途中,不慎将李平(化名)撞伤。李平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7000余元,吴明只垫付了一部分。因双方就赔偿费用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平将吴明告上法庭。
吴桥县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金国强受理此案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李平表示,此次事故导致他的膝盖受伤、行动不便,花费医疗费7000余元,雇佣护工花费6000元。如今,他的膝盖依旧疼痛,给生活和精神带来很大影响。吴明则表示,他已经垫付了李平在吴桥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后期的花费他并不知情,不应支付。
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积极找寻各方权益平衡点。法官向吴明出示了李平治疗期间的药费票据、病历等材料,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述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赔偿规则和举证责任的分配等问题,引导他们换位思考。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李平同意在赔偿金额上做出让步,吴明则当面将1万元现金交给李平。此案当庭结案,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