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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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盆脏水”大打出手

盐山一名男子为此获刑

本报讯 (记者 刘冰祎 通讯员 宫海军 赵宁宁)因为倒脏水的事,盐山的两户邻居发生了口角,最后大打出手。最终,仉某某因伤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家住盐山的仉某某与高某某是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此前,仉某某与高某某因倒脏水的事发生了口角。两人越吵越激烈,最后甚至打了起来。

打斗中,仉某某将高某某打倒在地,造成高某某右侧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经鉴定,高某某属轻伤一级。随后,检察机关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仉某某提起公诉。

盐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仉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综合仉某某当庭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量刑情节,同时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和社区矫正部门意见,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仉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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