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3日
第05版:05

御河新城小区西区:

冰块砸坏楼下电动自行车,该谁担责

本报记者 姚连红 摄影报道

冰块砸到电动自行车

从高处掉落的冰块

近日,运河区御河新城西区的商户李女士遇到一件惊险的事:一大块“冰疙瘩”忽然从高处坠落,砸坏了她停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不知道冰块从何而来的李女士担心再次发生“高空坠冰”事件,希望物业公司能彻底排查原因。对此,律师表示,应根据“抛冰”和“坠冰”的不同情况确定相应法律责任。

现场:

“冰疙瘩”从天而降

1月6日14时许,运河区御河新城西区2号楼1单元底商李女士在屋里休息时,突然听到外面有响声。随后,她赶紧跑到门外查看情况。

李女士看到,她停在门口的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附近地面上有很多碎冰块。最大的那块冰块,比成人的拳头还要大。李女士发现,她的电动自行车后座被砸出坑,电机也被砸坏。

李女士查看公共视频发现,原来是一块“冰疙瘩”从天而降,砸到了她的电动自行车。

李女士猜测,有可能是楼顶或者谁家管道有漏水结冰的情况,天气暖和时,冰块融化后从高处坠落。为避免这一情况再次发生,李女士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了此事,并报了警。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有可能是楼上居民存在高空抛冰的行为。李女士则认为,掉落的冰呈球形,块头又很大,再说楼上多数住户家都安装了防护网,高空抛冰不易操作。

李女士希望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能进一步排查公共设施,尤其是查看各种公共管道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物业:

已经排查并张贴通知

1月7日,记者联系到御河新城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商户反映后,他们马上与李女士见面协商此事。随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又来到楼顶进行排查,并未发现管道有异常情况。

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很有可能是楼上住户存在高空抛物的行为,他们会再进一步调查。同时,物业公司已在2号楼1单元张贴通知,警示居民不要有高空抛物的行为,请大家注意自身安全。

律师:

“抛冰”和“坠冰”责任认定不同

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郑洁律师。郑洁表示,应根据“抛冰”和“坠冰”的不同情况确定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中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郑洁表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因此,物业公司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造成他人受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高空抛冰事件,抛冰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能确定抛冰侵权人的,遭受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整栋楼的使用人要求赔偿,但是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2023-01-13 本报记者 姚连红 摄影报道 御河新城小区西区: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79243.html 1 冰块砸坏楼下电动自行车,该谁担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