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日前,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前几天,她的邻居一家生病了,家里没有儿童退烧药。听说这个情况后,她赶紧将家里留存的儿童退烧药给邻居送了过去。邻居收到药后十分感激,李女士也因为能帮助邻居一家而感到高兴。不过,李女士在事后回想时却有些担心,不知道自己贸然赠药的行为是否稳妥。
“万一邻居的孩子吃了我送去的药以后出现了过敏反应,或者出现了其他不良反应,对方追究起来,我是不是得承担法律责任?”李女士道出心中的疑惑。
【律师观点】好心赠药,对方服用后出现了问题,赠药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此,记者联系到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卫波。
涂卫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不过,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涂卫波介绍,具体到李女士所说的邻里之间赠与药品的行为,如果其赠与的不是过期、假冒伪劣或来历不明、保管不善的药物,或者赠与人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说明,那么即使受赠人在服药后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赠与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基于药品的特殊性,建议市民在赠送药品时,最好附带比较完好的包装和相应的说明书,并向受赠人说明自己的药品来源与时间,方便受赠人了解药品的性能与禁忌。不过,如果双方存在付费的情况,哪怕是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则都属于买卖药物而非赠与了。”涂卫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