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刷到过一些曝光视频,诸如多人打架互殴,司机拒载短途乘客等等。这类视频充满矛盾冲突,现场感强,一经发出即引热议,成为“流量密码”。有人质疑,随意拍摄他人曝光,以及对视频进行剪辑、文字引导,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据12月17日《沧州晚报》4版)
如今,几乎人人都有摄像头,人人都有网络账号,随手拍摄、随手发布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在多如牛毛的短视频作品中,有一类短视频专门曝光不公平、不合理现象。有人为博取流量,精心制作拍摄发布此类视频。
一些网络平台曾专门鼓励网友拍摄曝光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一些地方部门也鼓励市民“随手拍”交通违规等行为。
虽然网友或市民拍摄、曝光社会不良现象,有诸多积极意义,但如果拍摄者、发布者缺乏法律意识,其行为很可能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并因此被追究侵权责任。前段时间有则新闻,有人在网上发布“司机拒载短途乘客”的视频。司机在遭到网友辱骂后,对视频发布者提起诉讼,最终视频发布者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向司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所以,不管以什么名义,都不能随便在网上侵犯别人的权利。即便曝光对象行为违法违规,也应该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来惩处,而不是由视频发布者用曝光的形式来惩罚。也就是说,即使曝光对象是违规者,但在法律没有裁定其违规之前,他的个人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而网络曝光视频乱象频出,表面看是一些人法治意识淡漠,试图通过扩散信息进而推动司法机关积极介入,从本质上,仍透露出“法力”乏力的现实窘迫。遇事不是走正常的司法程序,而试图诉诸于舆论,博得大众眼球。
置身信息时代,我们在获得极大自由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对等,群己有度。任何事,有可为,有不可为。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缺乏边界的监督,也从来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