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于雪金 记者 苏少静)近日,我省通报了2021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我市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这是继2019年、2020年后,我市第三次获评优秀等次。
2021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6,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超省定目标9个百分点;优良天数267天,同比增加20天,占比73.2%。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在省内八通道城市中分别排第1位、第2位、第1位。
2021年,我市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8条出省河流全面达到Ⅳ类水质,8条入海河流水质明显改善,近岸海域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水平,水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根据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我市耕地全部为优先保护类耕地,无受污染耕地;完成全市128个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验收,并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283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村庄753个,年度目标全部实现。
据了解,2021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通报,从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度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