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9日
第09版:09

就该让“我的手机我做主”

吴睿鸫

近日,工信部、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通告》指出,2023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

(据12月16日《沧州晚报》3版)

自移动智能终端面世以来,预置软件问题就饱受公众诟病。预置软件之所以让人讨厌,是因为有的软件不可卸载,不仅让用户手机的内存缩水,还会导致手机运行变慢。

有的不法公司,还利用植入式推广平台,将木马病毒与手机软件打包,一起安装到用户手机上,以达到流量吸费,甚至偷窥个人隐私的目的,导致手机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

事实上,早在2017年7月,工信部就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

可卸载。

但5年过去了,工信部的要求并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对手机厂商来说,软件预装存在巨大利益诱惑,每预装一款软件,生产商会获得5元左右的收益,部分收益高达10元或更高。显然,这才是手机厂商限制用户卸载的真正目的。

因此,仅凭一则《通告》就能让用户实现“我的手机我作主”,恐怕还不够,需要工信部门持续发力。

一是制定出检查和处罚实施细则,让监管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强化执法力度,用严格惩治手段,提高其违法成本,对违反规定的手机生产企业,不仅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而且要记入信用档案;三是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一些典型案件,彻底掐断手机生产企业“耍流氓”的念头;四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形成多方规治合力。

手机出售之后,就归用户所有。因此,用户有权力决定手机中预装软件的去留。不让用户卸载预装软件,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利。预装软件可卸载,应当成为手机厂商的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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