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
【读者求助】 日前,盐山的张女士向本报帮办记者求助,她今年8月份购买了某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但在购车后一个月中,该车陆续出现了“行驶过程中无故主动驻车”“多媒体系统卡顿”等问题,4S店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后,车辆依然故障不明无法启动,随后将车拖至4S店继续排查故障。
检查期间,张女士希望4S店将车进行退换,但是厂家回复,车辆只支持维修,不支持退换。“车辆一个月内频繁出现问题,对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影响,我想退车或换车,是否可以?”张女士说。
【律师意见】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的李广玲律师。
李广玲律师说,根据张女士的陈述,需要4S店查明故障原因才能知道是否符合退换车条件。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因为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如果该车辆制动系统失效,张女士则可以向4S店选择退车或换车。如果是部分零部件发生故障,则张女士可以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在家用汽车产品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