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年高职单招采取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实施高职单招院校共计72所。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或经省招委会批准的少数优质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由省招委会结合我省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可采取省级统考、多校联考方式组织实施。
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行填报志愿。
此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