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少年将胳膊文成“大花臂”,冷静后却后悔了。面对高额的“洗文身”费用,他一纸诉状将文身店主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文身费用并赔偿洗去文身的费用。
12月8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这是《民法典》施行后,上海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案件。
未成年人文“大花臂”
责任在谁
上海虹口法院介绍,今年6月,17岁的小陈出于一时新鲜,想模仿影视人物在胳膊上文身。一番斟酌挑选,他联系到文身店主小李,两人相约在小陈的胳膊上绘制了满臂的图案。文身过程中,小李收取了800元加工费后便开始操作,并未对小陈的身份信息加以核实。
而冷静后,小陈后悔了,自己即将成年步入社会,这满臂的图案虽“酷”,但对于今后的工作生活潜在的影响难以预估,也会带来诸多不便。
几番思索,他决定洗去文身。文身虽然仅花费了800元,清洗文身却价格高昂。
思考之下,小陈认为对于自己现在满臂的文身,店主小李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时自己尚未成年,文身出于一时新鲜,但是小李并未审核自己的身份信息,也没有尽到规劝等义务,让自己的一腔激情“付诸实践”。
于是他将小李告上法庭,以其损害自己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店主向自己道歉、退还文身费用并赔偿洗文身的费用2万元。诉讼时小陈已年满18周岁。
法院促成当庭调解:
赔偿清洗文身费用
12月8日,上海虹口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虹口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
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小李向小陈提供文身服务时,小陈尚未满18周岁,对文身的危害性尚不知晓;小李作为文身服务经营者,在未核实其年龄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文身服务,致其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庭上,店主小李辩称自己只是正常经营。小陈联系到自己要求文身,自己在收费后进行操作,并无不妥,且自己文身只收费800元,现对方要求赔偿2万元,二者数字相差甚远,自己无法接受。
审理中,经过释法析理,小陈和小李都认识到自己存在过错。考虑到庭审中小李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给小陈身体和人格利益造成的不利影响,且能够真诚致歉,合议庭劝导双方能够彼此谅解。
最终,法院促成双方调解:小李返还文身费用800元、赔偿清洗文身费用5000元。其后,小李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了赔偿款。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