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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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借条

本报通讯员 黄珊 本报记者 张楠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向妻子借钱并写了借条。后来两人离婚,男方需要还给前妻这笔钱吗?有人认为,婚后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笔钱不需要还。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近日,笔者为此采访了河北来仪(沧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

擅自挪用建房款

给妻子出具借条

王某(女)与李某曾是一对夫妻。结婚后,为了建新房子,王某将自己婚前积攒的43万元给了李某。没想到,李某擅自从王某给的43万元里取出1万元,送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用于结婚。

时间不长,王某发现了此事后,便一再追要这笔钱。

无奈之下,李某向王某出具了一张借条,上面写明自己向王某借款1万元,并写明了还款时间。

前妻索要借款

法院判决支持

没过多久,王某与李某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与李某离婚。

不久,王某另案起诉李某,要求他偿还借款1万元。

法官审理此案后认为,李某给儿子的1万元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王某和李某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涉案的1万元应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向王某偿还借款1万元。法院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上诉。

律师说法:

夫妻间借款

有时需要还

河北来仪(沧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表示,本案中,借钱一事虽然发生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这1万元钱有证据证明是原告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借钱也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有征得妻子同意。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杨帆说,在现实生活中,两人相爱时往往会为对方考虑。一方遇到困难时,另一方自愿施以援手。一方借给另一方钱,也是出于夫妻之间同舟共济维护和谐家庭的目的,所以很少会对财产所有权问题进行书面约定,这就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如果要规避类似问题,债权人一定要书面约定出借的财产归属,并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022-10-28 本报通讯员 黄珊 本报记者 张楠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73000.html 1 有效的借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