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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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协议

本报通讯员 黄珊 本报记者 张楠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的老人不会立下遗嘱,将名下财产进行分配。因此,在老人去世后,子女往往会因此产生遗产继承纠纷。

一些人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在父母在世时就与兄弟姐妹签了协议,想在父母去世后凭借协议分配财产。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这样的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父母健在分“遗产”

两个姐姐放弃继承

多年前,林某与父母一起生活。父母有言在先,要把两人名下的房产都留给儿子林某。对此,林某的两个姐姐没有提出异议,表示不会继承父母的房产。出于对两个女儿的补偿,林某的父母给两个女儿每人一笔现金。

房改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有关规定,林某父母名下的房产可以扩大面积。由于现金不够,他们便让林某出钱。

林某想到房子最后要留给自己,便拿出10万元钱帮助父母建房。当时,由于某些原因,一些票据上写的都是林某父亲的名字。对于此事,林某心中虽然怕将来为此与两个姐姐产生纠纷,但是出于孝顺,他并没有告诉父母自己的真实想法。

林某想出一个办法。他草拟了一份写明他的两个姐姐自愿放弃父母房产的协议,拿给两个姐姐签字。由于当时房价不高,两个姐姐也拿过父母的钱,便在协议上签了字。

继承房产起纠纷

法院判决三姐弟平分

没想到,20年过去了,由于房价一路飙升,矛盾还是出现了。

林某的父母相继去世后,林某拿出之前两个姐姐签过字的协议,想要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没想到,两个姐姐却反悔了。两个姐姐认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父母名下的房产,但林某对此并不认同。于是,林某的两个姐姐一纸诉状将林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裁决。

法官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林某的两个姐姐签下的关于不再继承父母房产的协议(析产协议)是林某自行草拟的,不能认定为遗嘱。另外,林某的两个姐姐在协议上签字时,她们的双亲都在世,两人放弃继承权的做法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没有明确表示的,应视为接受继承。

最终,法院判决此案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在扣除林某出资的10万元后,姐弟3人平均分配其父母名下的房产。

律师说法:

析产协议不能代替遗嘱

河北来仪(沧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旭说,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还在世时,继承人作出的放弃继承的声明是无效的。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是有时间段限制的,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的。这个时间段应当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开始处理之前。如果在继承开始之前就做出拒绝继承的表态,这种表态是无效的。

刘旭提醒,在进行财产分配的时候,千万不要认定析产协议能够代替遗嘱。析产协议往往由于参与签订协议的人数很多,无法分辨当时实际产权人的真实意愿,法律效力便要打一个问号。如果要避免此类纠纷,建议还是要立下正规的遗嘱,规范的遗嘱能够明确表达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大家一定不要用析产协议或其他类似的协议来替代遗嘱。

2022-10-25 本报通讯员 黄珊 本报记者 张楠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72502.html 1 无效的协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