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
【读者求助】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记者讲述,她从工作单位退休后想到农村盖几间房,享受一下田园生活。
她想咨询专业律师,能否在农村购买一处宅基地,自建房屋居住?
【律师说法】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河北齐誉律师事务所的刘红卫律师。
刘红卫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可以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允许在本村集体内部流转。
市民李女士属于城市户口,不具有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其购买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的行为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所以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