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玲
【读者求助】 近日,市民赵女士向记者讲述,前些天,她和男朋友吵架,男朋友买来一束鲜花,上门道歉。当时,她还在气头上,没接受男朋友的道歉,把鲜花扔在了楼道里。没想到,清洁工打扫楼道卫生时,把花清走了。
赵女士再去找花时,发现花不见了,于是找到物业,让清洁工赔偿。物业说,清洁工负责打扫公共区域,看到花跟对门邻居家扔出来的垃圾放在一起,就一起打扫了。赵女士却认为,鲜花很新鲜,一看就知道不是垃圾,而且一束花好几百块钱,被清洁工当作垃圾清理,应该赔偿。
赵女士想请记者咨询专业律师:清洁工该不该清理鲜花?是否应该赔偿?
【律师说法】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河北齐誉律师事务所的刘红卫律师。
刘红卫说,清洁工打扫属于公共区域的楼道卫生,是物业部门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及物业合同义务。赵女士把男朋友送的鲜花扔在楼道的地上,并且和对门邻居的垃圾袋放在一起,清洁工按照普通人的正常判断:该鲜花属于废弃物,属于正常认知。清洁工将其与垃圾一起清理,没有违反物业合同的义务,也不存在侵权行为,并无任何过错。清洁工不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