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须于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或乡级卫生健康办(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生健康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河北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在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参加高考,不再享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