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可抵扣个税
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推出的税延养老险试点政策规定,投保缴费税前扣除限额按月收入的6%和1000元(或年收入的6%和1.2万元)孰低确定。缴费期间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再缴纳相当于7.5%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