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贵双 纪录珉 记者 张楠)近日,吴桥县人民法院法官徐振海通过诉前调解,仅用一天时间就化解了一起纠纷。
吴桥的李强(化名)将位于吴桥县杨家寺乡后寺村的一片杨树林以17.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超(化名),双方为此签订了一份《树木砍伐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张超在今年3月前及时将树木砍伐。如张超逾期未砍伐树木,李强将收回树木自行处理,已收的预付款也不退还。
协议签订后,张超支付给李强5万元预付款,但未按照约定时间砍伐树木。今年9月,根据有关政策的要求,李强决定砍伐这片杨树林,却遭到张超的阻拦。双方为此产生矛盾,李强无奈之下将张超告上法庭。
吴桥县人民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主审法官徐振海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了案情。为保证农民不因诉讼影响秋播,他和法官助理专门到现场实地勘查、走访,了解了张超未依约砍伐树木的原因。徐振海认为双方分歧不大,当天便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为了达到既能让张超避免损失,又不影响李强秋播,还能让李强收到协议余款这种一举三得的效果,徐振海从张超切身利益出发,分析他所面临的违约责任、预付款损失等问题,说服张超尽快砍伐树木。同时,徐振海向李强解释了张超未能履行协议的客观情况,希望李强同意张超继续履行协议。
经过徐振海耐心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李强同意让张超继续履行协议,张超同意及时砍伐树木,并给付李强余款。
当日,徐振海和法官助理赶到现场监督(上图)。最终,张超砍伐了树木,并给付了李强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