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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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

本报讯 (通讯员 王群 记者 苏少静)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我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据介绍,此次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多发频发的突出问题。

房地产开发方面整治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房屋买卖方面整治重点: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规预售商品房;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落实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电商费”、“团购费”等费用;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隐瞒房屋真实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住房租赁方面整治重点: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物业服务方面整治重点: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据悉,针对发现的112个问题,我市住建部门已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平台、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2022-09-23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70188.html 1 我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