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公示,将在中心城区增设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据悉,这些设备将自9月27日0时开始启用。
1.西堤顶路与海河路交口北侧
2.西堤顶路与黄河路交口南侧
3.西堤顶路与黄河路交口北侧
4.西堤顶路与御河路交口南侧
5.西堤顶路与御河路交口北侧
6.西堤顶路与解放路交口南侧
以上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包括: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