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13日
第06版:06

青县:

公共租赁住房开始申请

近日,青县住建局发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根据该指南,符合住房保障资格且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本人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青县住建局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317—4025373。

2022-09-13 青县: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69236.html 1 公共租赁住房开始申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