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田冀 记者 张楠)邢台某公司欠款170余万元,却一拖再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近日,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远赴邢台依法扣押了该公司名下的车辆,继而执结了这起欠款纠纷案。
邢台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曾先后多次向任丘某线缆公司(以下简称线缆公司)购买线缆,累计欠款170.5461万元,产生违约金5万元。线缆公司多次向建筑公司催要未果后,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
任丘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积极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建筑公司于今年2月11日前偿还线缆公司80万元,剩余款项分4期还清。
由于建筑公司并没有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线缆公司于4月30日向任丘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尽快将案件执行完毕,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瑞欢多次向建筑公司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应履行约定的义务。然而,建筑公司始终置若罔闻,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
7月20日,张瑞欢带领执行人员赶赴建筑公司在邢台市的办公地点,依法扣押了建筑公司名下的一辆奥迪牌轿车。随后,张瑞欢进一步给双方进行调解。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建筑公司终于改变态度,当场还款10万元,并就剩余款项再次与线缆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8月31日前还清所有欠款。
8月11日,建筑公司依约还清了剩余的所有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