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近日印发通知,阶段性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
通知明确,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两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将启动条件中的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阶段性调整为3.0%,同时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的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通知还明确了增支资金保障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