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方凯宁 马悦 记者 张倩)近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化肥专项行动,共查办假冒伪劣化肥案件11件。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5类违法违规行为:伪造产品产地、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无证生产的,以其他物质冒充化肥或掺杂掺假的,冒充复合(复混)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化肥有效含量不足、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者登记备案要求的;假冒他人化肥注册商标的;利用化肥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装标识等进行仿冒混淆的,发布虚假化肥广告的;购销台账不真实不完整的。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发现违法线索11个,查办假冒伪劣化肥案件11件,共罚没3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