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
近日,海兴县委组织部发布公告,将在河北省范围内引进海兴籍在外工作公务员来海兴工作。
引进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乡科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可放宽至40周岁;拟安置人员必须为通过规范程序进入的公务员,需经省、市公务员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即日起,可联系海兴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317—66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