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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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法院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历经14小时,扣押钢管600余吨

法院干警将22车钢管全部扣押。本报通讯员 摄

本报讯 (记者 李圣哲 通讯员 胡树宏 王锦)日前,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其中涉及600余吨钢管。法院干警经过14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将22车钢管全部扣押。

据了解,孟村的李某某是孟村一家管业公司和盐山一家石油钢管制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某某是运河区个体经营户。双方因1200万元借款发生纠纷。运河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孟村该管业公司偿还刘某某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李某某和妻子及盐山该石油钢管制造公司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

一审判决生效后,孟村这家管业公司并未还款,李某某及妻子也不见了踪影。于是,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运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孟村这家管业公司院内的20多垛钢管进行了查封。

可是,第三人张某某、孟村另一家钢管公司先后提出执行异议。张某某称,查封的钢管是他存放在那家管业公司院内的,那里只是他租用的存放场地。孟村另一钢管公司称,这些钢管是其委托张某某购买的。法院查证后,裁决审理驳回了他们的执行异议。但是,就在执行异议审查期间,张某某将钢管销售一空。运河区人民法院裁定张某某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某承诺3个月内偿还300万元,并及时将销售货款交付到法院,但他并未照做。

之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张某某的仓库内存放着大量钢管。为防止他再次转移财产,法院迅速组织干警进行查封。

当天,运河区人民法院19名执行干警冒着高温,监督装车、押车、过磅……经过14个小时的连续奋战,终于将600余吨钢管全部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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