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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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男子白某在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愈后,白某想返岗却遭到工厂负责人拒绝——

受伤之后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吕宁宁

近日,黄骅的白某终于拿到了自己因工伤停工期间的工资以及医药费,他也能如愿返回自己的岗位工作了。

原来,1年多前,白某因公受伤,左侧肋骨骨折。白某单位的负责人张某帮白某申报了工伤,白某很快拿到了伤残补助金。伤愈的白某想返岗上班,却遭到了张某的拒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安装机器受工伤

伤愈返岗遭拒绝

多年前,黄骅的张某开了一家五金制品厂。从他建厂开始,同村村民白某就在厂内工作。去年2月,白某在车间中安装机器时不慎受伤,导致左侧肋骨骨折。后经鉴定,白某为闭合性胸外伤。

受伤后,白某住进了医院治疗。自从白某受伤后,张某积极帮助白某申请工伤认定,还为白某办理了停工留薪。白某被认定为工伤后,当地有关部门一次性向白某支付伤残补助金2.6万余元。

受伤后,白某治疗休养了3个月。伤愈后,白某想回厂上班,却遭到了张某的拒绝。原来,两人为白某停工期间的工资以及医药费等费用起了争执,张某一气之下拒绝白某返岗。

受伤员工起诉老板

法院判决老板赔钱

去年10月,白某将张某起诉至黄骅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医药费、生活费以及交通费等共计3.6万元。

黄骅法院审理查明,白某因操作事故受伤确属工伤。张某作为白某单位的负责人,为白某缴纳了工伤保险。白某受伤后,有关部门一次性支付了白某伤残补助金。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黄骅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白某受伤期间的工资按照白某受伤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计算,为1.46万余元。再加上医药费、生活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等费用,张某应支付白某1.9万余元。

法院宣判后,张某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决定维持原判。

老板不履行判决

法官调解解心结

二审判决生效后,张某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白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7月14日,黄骅法院执行法官李勇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进行查控,发现张某公司账户上的钱足以支付法院判决给白某的费用。法官猜测,张某与白某之间可能仍存在未化解的矛盾,强制执行会让两人的关系更加紧张,于是打算先化解两人的矛盾。

通过与白某、张某沟通,法官了解到,张某明明有钱却不情愿支付的原因是他一直在和白某怄气。张某认为白某是工厂的老员工,和自己平时关系很不错。白某意外受伤后,他积极帮助白某申报工伤。在赔偿问题上,白某不体谅他的难处,要求过高。说起此事,张某满腹怨言。

“正因为白某是老员工,你作为老板应该厚待他。再说白某确实是受了工伤,咱也理应赔偿。你们还是一个村的乡亲,不管有多深的矛盾,都应该及时化解,免得伤了和气。你作为一个老板,应该有这点度量。”法官劝说张某,“如果你坚持不给付白某钱,法院可以直接从你的账户中强制扣划。你不如退一步,和和气气地解决问题……”

经过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张某渐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在法官的协调下,张某将钱给了白某。

2022-08-18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吕宁宁 黄骅男子白某在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愈后,白某想返岗却遭到工厂负责人拒绝——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66896.html 1 受伤之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