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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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13瓶啤酒骑电动车回家

逆行发生事故受到处罚

本报讯 (通讯员 付进 记者 唐慧)近日,泊头的韩某喝醉酒后骑电动车逆行与人相撞,被泊头交警大处处罚。

7月23日凌晨,泊头市建设街一家扒鸡店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接警后,泊头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民警了解得知,韩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至案发地与李某相撞。民警还发现,韩某涉嫌酒驾。抽血检测结果显示,韩某属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韩某交代,他是一家饭店的厨师,下班后与好友聚餐,喝了约13瓶啤酒。他在意识有些模糊的情况下骑电动自行车逆行回家,与骑电动车的李某相撞。由于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两人头部都受了伤。

泊头交警大队认定,在本次事故中,韩某醉酒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另一方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依据相关规定,泊头交警大队对两人分别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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