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2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宋家屯村和张家坟村土地共约50.04亩,地块开发用途均为交通运输用地。
宋家屯村1宗土地,东至宋家屯村集体土地,西至宋家屯村集体土地,南至张家坟村集体土地,北至宋家屯村集体土地,面积1.6221公顷(约24.3315亩)。
张家坟村1号地,东至张家坟村集体土地,西至张家坟村集体土地,南至张家坟村集体土地,北至宋家屯村集体土地,面积0.1369公顷(约2.0535亩)。
张家坟村2号地,东至张家坟村集体土地,西至张家坟村集体土地,南至张家坟村集体土地,北至张家坟村集体土地,面积1.5773公顷(约23.659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