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商务厅印发《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放汽车惠民促消费资金5000万元。
《方案》指出,9月1日,全省汽车促消费活动启动,10月31日结束,省级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补贴对象:全省居民。
参与补贴活动的汽车品种:7座(含)以下家用轿车(含非营运皮卡)。
具体补贴标准: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万元(含)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汽车以旧换新,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