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晓玲)5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截至昨天,我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已突破18万辆,全市上牌数量超70万辆。
我市自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以来,市公安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设置了百余个固定网点和流动网点,积极推出“快捷办、网上办、流动办、延时办、错时办”等便民措施,尽可能为电动自行车主上牌提供便利。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踊跃上牌。
据了解,目前仍有一些电动自行车未能成功上牌,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个别车主仍持观望态度,没有上牌紧迫感;二是车主在网上备案,通过邮寄方式收到号牌后,没有及时安装;三是有的电动自行车涉嫌拼装,不符合上牌规定。
市公安交警支队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登记上牌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专项治理行动,提醒广大车主尽快办理登记上牌业务,按规定安装。
有市民询问:专用于载货的电动二轮车能否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对此,市公安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专用载货电动二轮车有改装可能,座椅后部装有超宽、超长的载货支架,明显用于运输货物的,不予办理。
有市民询问:电动自行车没有合格证是否可以上牌?市公安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集中上牌期间,可凭所有人签注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容缺办理;集中上牌期后,应向销售商补领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不得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