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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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公安局就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布通告

涉案人员需持相关材料 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昨天,盐山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该局正在侦办刘秀某利用“博鑫洗码”发展会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面取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请尚未报案的出借人、参与人于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1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银行流水或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与刘秀某所有聊天记录图片等材料,到盐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帮助刘秀某宣传介绍他人存款的,要主动到盐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因出借人、参与人员不及时登记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原因所产生的逾期未登记等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19803170776、18330705777。联系地址:盐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2022-08-03 盐山县公安局就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布通告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65439.html 1 涉案人员需持相关材料 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