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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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海警局办结首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

清淤船违法向海洋倾倒淤泥被处罚

本报通讯员 摄

本报讯 (记者 李圣哲 通讯员 孙铭 杨洋)日前,沧州海警局办结首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一艘违法向海洋倾倒淤泥的清淤船被处罚(右图)。

近日,沧州海警局海兴工作站执法人员在辖区海域执行巡逻任务时,对一艘正在施工作业的清淤船进行登临检查。他们发现,这艘船有出海倾倒废弃物的行为,而且该船负责人未能提供海洋倾倒废弃物许可证。

经查,这艘船隶属于渤海新区某工程有限公司,法定负责人为王某。这艘船在渤海新区新村渔港码头附近对泊位清淤,在未取得海洋倾倒废弃物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海洋倾倒淤泥。经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这艘清淤船曾两次向海洋倾倒淤泥,倾倒量达559.06立方米。最终,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依法给予罚款3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08-01 沧州海警局办结首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65256.html 1 清淤船违法向海洋倾倒淤泥被处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