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22年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将完成地方增补药品“消化”工作,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4年间500多个药品被纳入目录,通过谈判后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地方增补药品基本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
在综合考虑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即从2020年开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