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相关部署,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10天时间内,全市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409起,其中酒驾292起、醉驾117起。
(据7月12日《沧州晚报》3版)
笔者因工作关系,经常接触交警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案例。细数其中每一个案例,都令人瞠目结舌。
——中捷产业园区一名男子深夜醉酒驾车,撞倒路边树木后,又飞越了一条深沟。当民警在杂草丛中找到他时,他还说着醉话。
——吴桥男子朱某某晚上喝了两瓶啤酒后,竟在没有考取驾驶证的情况下骑着摩托车回家。被查获时,他怀里还揣着一瓶白酒。
……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查处力度不可谓之不大。以此次整治行动为例,全市交管部门在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周边道路,进出城主要道路,各乡镇、集市、农家乐周边道路,以及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部署警力,采取交叉检查、机动巡查、随机抽查、接力整治等方式,开展了执法行动。仅仅10天时间,就查处409名“贪杯司机”。
明明知道“开车不能喝酒,喝酒不能开车”,一些司机或者自认为酒量好、驾驶技术高,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认为离家近,不会被发现,从而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无需赘言,造成的惨烈交通事故屡屡见诸报端,他们却偏偏“明知故犯”。究其根本,还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
鉴于此,全社会应该积极行动起来。首先,交管部门要加大普法、执法力度,让司机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敬畏法律法规。其次,相关单位应该加强生命意识教育,使司机尊重自身和他人生命,时刻保持安全意识。第三,市民要积极抵制不良“酒文化”,主动做到喝酒不开车。
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打造一种开车“不敢喝、不想喝、不能喝”的氛围,才能真正让酒驾醉驾远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