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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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底新供地项目和新建商品房项目

“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常态化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的指导意见。

“交地即交证”。用地单位在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自愿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交地即交证”服务申请,承诺交地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交付土地当日一并完成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电子证书。

“交房即交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自愿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交房即交证”服务申请,承诺交房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实行交房与转移登记联动,可采取现场集中交房交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委托代办等方式,交房时同步或提前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意见提出,2022年年底,全省“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取得初步进展,各设区市和不少于80%的县(市、区)实现“交地即交证”首证颁发;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2023年年底,各地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各县(市、区)不少于50%以上新供地项目实现“交地即交证”,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2024年年底,全省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新供地项目和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常态化。

2022-07-19 2024年年底新供地项目和新建商品房项目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64026.html 1 “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常态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