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献县交警大队查处一起超员、改型交通违法行为,一辆核载5人的车实载11人,超员6人。司机马某某被警方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4分的处罚。
(据7月5日《沧州晚报》7版)
这些年来,每年都有因为车辆超员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有些事故还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现场惨不忍睹。事故背后,每个家庭陷入了长久的悲痛中,甚至有的家庭还因此而离散。
面对这些惨痛的教训,有的人依然我行我素,不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中。
就在前几天,晚报曾刊发过这样一则新闻:孟村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疑似超员。民警打开车门发现,车里挤满了幼儿园的小朋友。该车核载9人的车辆,实载26人。车内部分座椅被拆掉,摆满了小板凳,24个孩子挤在里面,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漠视生命,这些人被严厉处罚理所应当。
从大的层面讲,相关部门一直在治理车辆超员问题,车辆因超员被查处的案例经常见诸媒体。作为从事营运工作的驾驶员,不会不了解交通法规和政策,也不可能不知道一些交通违法案例。看不到的原因是个人的短视,或者是眼睛里只看到了利益。
从个人层面来说,只要从事司机这份工作,都接受过交通安全教育,了解车辆超员的危害。而且,那么多血淋淋的案例摆在那里,他们为了个人利益,居然敢如此漠视别人的生命,确实可恶。
交通安全无小事。作为驾驶员,你的方向盘决定着一车人的安全,当你驾驶的车辆载人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一车人的生命,想到的是这一车人背后的一个个家庭。拒绝开超员车,不仅是慑于法律的威严,更应该是一名司机的自觉。
对于乘客而言,要拒绝乘坐超员车,不能为了一时的方便而置自己于险境之中。特别是有些家长,把自家的孩子亲手送到超员的幼儿园黑校车里,这是对交通安全的漠视,更是对孩子生命的漠视。
国家一直在倡导交通安全,可总有些人把交通安全当耳旁风,存侥幸心理。殊不知,很多恶性交通事故就是这么发生的。
拒绝乘坐超员车,拒绝驾驶超员车,这应是底线,就像是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汽车红灯要停、绿灯要行一样,应成为大家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