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代苗苗 通讯员 苏颖娜)6月5日,肃宁一辆小货车在行驶中,车厢内的货物突然自燃。肃宁交警大队民警发现后,紧急拦停该车并将火扑灭。
6月5日上午10时许,肃宁交警大队民警在肃宁县城南环路与靖宁南街交叉口附近执勤时,突然看到一辆车厢冒烟的小货车正迎面驶来,而司机并未察觉。
“着火了,快停车……”民警急忙上前将车拦停,并指引司机靠边停车。当时,警车没在事发地,起火的小货车内也没有灭火器。3名执勤民警急忙跑到路边的施工点用小皮桶装满沙土,覆盖到起火的货物上。惊魂未定的司机也到周边找水、铲沙土。
经过10分钟的努力,火被彻底扑灭。为防止暗火复燃,民警又将车厢内的货物全部转移到空地上进行检查,消除了安全隐患。
民警提示广大司机,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保养,行车前要检查所载物品,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车上要常备车载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