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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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公寓楼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沧州市第十一中学 被罚款120余万元

近日,沧州市住建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第十一中学被罚款120余万元。

经查,沧州市第十一中学建设的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同时,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6月6日,沧州市住建局责令该校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罚款106.37万元和15万元。

2022-06-28 教学楼公寓楼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61146.html 1 沧州市第十一中学 被罚款120余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