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婧
【读者求助】 日前,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帮办记者求助:一个星期前,刘女士的儿子小杨在市区某运动场打篮球。期间,几位球友提议进行3对3的对抗赛。比赛时,在争抢篮板球时,一位球友的肘部与小杨的脸发生碰撞,致他的左前门牙断裂。
“打球时难免发生碰撞,之前孩子也常有一些小磕碰。可这次牙断了,而且是门牙,非常影响美观,必须要植牙。我去咨询了一下,种植一颗牙齿,最少要6000元。我想求助律师,在球场打球受伤造成的损失,可否要求球友赔偿?”刘女士说。
【律师】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的郑洁律师。她认为,如果是打球过程中正常碰撞造成的损失,球友不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是球友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伤的,可以要求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