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泊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在泊头市辖区内增设固定测速设备。目前这些设备已开始启用。
以下为增设的测速设备:
1.105国道K244+680米张三家测速沧州方向,限速值70千米/小时;
2.105国道K244+680米张三家测速德州方向,限速值70千米/小时;
3.338国道K156+0米封屯桥测速武强方向,限速值70千米/小时;
4.338国道K156+0米封屯桥测速南皮方向,限速值70千米/小时;
5.106国道K226+800米严铺测速献县方向,限速值70千米/小时;
6.106国道K226+800米严铺测速武邑方向,限速值70千米/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