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热,在广场上、公园里健身、娱乐的市民越来越多。他们有的喜欢在跳舞时播放音乐,有的喜欢拿着话筒一展歌喉。这些带来的噪声扰民问题引起附近居民不满。
(据5月28日《沧州晚报》3版)
跳广场舞、唱歌带来的噪声扰民问题由来已久,也不是沧州独有的问题。之所以多年治理不见成效,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城市公共健身和娱乐设施不足。城市里房子越盖越多、越盖越高,容纳了大量的居民,但与之配套的公共健身和娱乐场所有限。
人们有健身和娱乐的需求,公共场所配备不足,有需求的居民只能见缝插针选择在小区广场、公园或者附近的游园里活动。
二是在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跳跳广场舞、唱唱歌,引发的扰民问题,闹出的居民纠纷,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相关部门赶到现场后往往劝阻了事。即便是遣散人员后,过不了几天,又会有人来唱歌跳舞。双方像拉锯一样,你来我往,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三是个别人的文明素养相对较低。比如,有人一大早在小区空地上甩鞭子,“噼啪”的响声堪比爆竹,半个小区的人都能听到;有人深夜不睡还在路边唱歌,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有人大晚上骑摩托车,加大油门来回骑行,“轰轰”的机车声,响彻半条街。
确切地说,这部分人缺少公德心,只顾自己愉悦舒服,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治理这些扰民的社会噪声,需要多方发力。首先,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场所,尽量满足居民的健身和娱乐需求。仅靠处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而且还会将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
其次,在暂时不能解决场地的情况下,社区等基层组织应主动协调双方矛盾,因地制宜拿出最佳解决方案。例如,有的广场舞团队,在多方协调下,开始戴着蓝牙耳机跳舞,避免了音响扰民,值得借鉴。
另外,要加大文明之风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文明修养,做到健身不扰民。
而对个别屡教不改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