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
记者从国家广电总局获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于日前印发。管理办法要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管理办法要求,经纪机构不得授权未成年人担任相关账号的群主或者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