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标签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自今日起施行,其中对固体饮料标签标识等作出规定。
公告明确,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功能、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