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雪聪 记者 庞维双)5月23日,献县消防救援大队临时查封了一处建筑面积800多平方米的自建房,责令房主按时完成整改,恢复房屋原貌。
据了解,献县消防救援大队查封的这处房屋位于乐寿镇,共四层,占地面积800多平方米。房东将自建房出租给一家服装厂,这处自建房就变成了集生产、经营、仓储、生活住宿等于一体的场所。该处自建房未经正规设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生活区与经营区未区分隔离,缺少疏散出口,消防通道被占用,外窗防盗网没有预留逃生出口,安全隐患较多。
此外,该建筑第四层为彩钢板搭建的临时库房,彩钢板夹心材料是极度易燃的聚氨酯泡沫,一旦引发火灾,会在短时间内释放大量的高温有毒烟气,增加救援难度。
献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这处自建房进行了临时查封,责令房主按时完成整改,恢复房屋原貌。
据介绍,我市消防救援支队近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对排查评估发现的存在坍塌风险和重大火灾风险的自建房,第一时间“清人、停业、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