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5日
第02版:02

不适宜消毒的进口货物

应静置不少于10天

近日,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进口非冷链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要求,企业(单位)购入的不适宜实施消毒的进口货物应放置于仓储区,静置不少于10天。不同类型的进口货物分类存放,严禁人员接触。

方案还要求,企业(单位)不得购入证件不全、货证不符或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进口非冷链物品。凡购入的进口非冷链物品,进入我省前24小时,承运企业向货物到达目的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备;接收相关物品的企业(单位)分别向货物到达目的地县级卫生健康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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