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布通知,我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包括事改企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以下简称“病退”)的,可于4月25日、26日、27日报名。
企业职工申报“病退”的范围及条件: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2.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及以上;3.现身份为灵活就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原属于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需提供企业破产、改制的政策文件及本人领取的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资料)。4.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由单位携带因病申报提前退休(退职)人员个人申请一份及病历、诊断证明、本人人事档案、单位申请一份、单位公示报告一份,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
市直所属机关单位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携带因病申报提前退休(退职)人员个人申请一份及病历、诊断证明、本人人事档案、单位申请一份(主管部门在单位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公示报告一份,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