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近日,青县民警孙宏为下班后,看到一个走“猫步”的人。他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两起砸车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走路就很像模特走“猫步”。孙宏为还发现,这名男子边走边往路边的汽车里看。他一边跟踪,一边悄悄报警。这名男子被控制住后,民警从他身上搜出作案用的手电筒。据了解,这名43岁的男子是惯犯,曾砸车窗盗窃作案多起。
(4月15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飞云冲浪:民警下班,顺便抓了一个嫌犯。
@耐驰宋工:火眼金睛!
@雪绒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青衫还故人:43岁的人了,年纪不小了,干点正事吧!
@奔跑少年:民警有心了!
@那就晚点遇见:这样的眼力,是练了多少“内功”练出来的。
@我不是:能走出这种步态的人,确实很少。
@烟云:你如此特殊,不由得人不注意你。
@他在我身旁:做贼,都带着贼样,边走边往路边的汽车里看。
@西米露:这也警示我们,夜间在路边停车,不要在车里放贵重物品。
@五花肉: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贵重物品,要妥善放置。
@顾北北:我家车就被人砸过窗,车里没放贵重物品,所以也没丢东西。不过,换汽车玻璃却花了不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