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药牛髓粉蛋白固体饮料”“纳豆激酶红曲”“珍硒虫草浸提粉”……在安徽宿州83岁的高大爷家中,堆满了各种品牌和种类的保健品。高大爷的女儿高女士告诉记者:“这还只是一小部分,有些已经吃完了,老两口辛辛苦苦一辈子攒的30万元,现在全买保健品了,这些年来每月的退休金也一分不剩。”
保健品“坑老”为何屡屡得逞,屡禁不止?如何有效整治这一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骗局瞄准老年人
深信不疑频中招
在高女士看来,这些“骗子”的手段并不高明,就是在街上给路过的老人发传单,嘘寒问暖,让他们去听讲座,逢年过节送些米、面、油,卖的也都是“一眼假”的东西,“可老人就是深信不疑”。
高女士告诉记者,疫情防控期间,推销人员还建了社交群,群里经常举办健康讲座,讲授所谓的养生秘方和健康常识,实际上都是为了兜售各种保健品。
“我本来也想进群打探下,但根本加不进去,我父亲现在也不让我看群里的消息,听讲座时也回避我们子女。”高女士说,父亲几乎被“洗脑”,有时候遇到纠结是否购买保健品的其他老年人,他还会“以身说法”,甚至被销售人员当做成功案例向其他人进行宣传。
高女士决定与推销人员当面对质,“拆穿”他们。有一回,她堵住上门推销人员,“我就骂他们没良心,要是你自己的父母你会这么坑他们吗,再来我就报警”。结果高大爷立马急了,当即反驳女儿:“我没花你一分钱,买保健品是为了身体好,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记者通过梳理,公开报道发现,不法分子通过免费理疗、赠送礼品、健康讲座、“专家”坐诊、返还红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五花八门的方式,与老人拉近关系、向老人推销保健品,这些保健品不仅价格高昂,还存在非法添加激素等质量问题,实属“坑老”行为。
“除了健康讲座,电话推销保健品也是常见的一种‘坑老’骗术,骗子用一套‘话术’、多部电话,不停用虚拟号码向全国各地拨打推销电话。在他们的口中,这些保健品无所不能,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桃沟派出所民警杨俊楠说。
遇到问题不举报
不配合调查取证
为何保健品“坑老”行为屡屡发生?一些推销人员与老人只见过几面,有的甚至素未谋面,却让老人深信不疑?
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看来,老年人容易陷入保健品骗局,主要有两方面原因:许多老年人由于缺乏子女陪伴,内心孤独,难以经受住推销人员打感情牌;老年人往往难以辨别推销人员的“钓鱼”手段,保健品骗局通常是以办健康讲座、送礼品的方式进行,逐渐让老年人放下心理防备、建立起信任感,再加上使用时下流行的专业术语故弄玄虚,让老年人难以辨别真伪,进而购买产品。
“由于缺乏针对性的科普文章,或宣传力度、影响力不足,加上老年人缺少相关专业的基础认知,很容易被保健品厂商的夸张宣传或免费体验所吸引,一些障眼法在他们身上频频奏效。”任超说。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我国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研究》显示,近些年,保健品骗子屡打不绝,与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督不严有关。监管部门针对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主要是现场查看索证索票、抽检、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监管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不够。同时,我国保健食品的行业协会发展还不太成熟,难以推动建立行业自律。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说,从有关部门受理的投诉举报来看,老年人遇到问题一般不会主动举报,大多由其子女或家属发现后才投诉。有的老年人不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导致查处难度大,也纵容了不法商家。此外,一些不法商家采取错开工作时间、不断更换地点等方式,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这也加大了对保健品“坑老”的治理难度。
各方联手强打击
多管齐下共治理
整治保健品“坑老”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行动。
近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会议强调,要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涉老“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乱象开展重点整治,并强化分级分类处置,确保整治到位;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行刑衔接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为规范行业发展、铲除涉养老诈骗土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生产销售“毒奶粉”、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犯罪的定罪处罚作出规定,进一步织密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
针对保健品监管难问题,陈音江认为,可通过加强联合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效。对保健品“坑老”现象进行打击需要各级市场监管、公安及相关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构建多部门间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执法监督系统,同时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升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降低监管体系运营成本。
陈音江建议,社会共治是解决保健品“坑老”问题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应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保健品问题的监督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督促和引导保健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舆论导向;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鼓励和方便老年人遇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依法维权;司法机关应落实好民法典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求,对于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让他们“痛到不敢再犯”。
据《法治日报》